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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4-11-01    作者:法学院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3日落下了帷幕,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0月29日下午,法学院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法学院菱湖校区综合办公室隆重举行。全体法学院教师参加了座谈会,院长焦少林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焦少林院长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具体地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七个方面的内容,并对《决定》中的重点内容,新的提法,创新论述以及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解读,为与会教师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辅导报告。在分享了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悟后,对今后一段时间内法学院和全体教职工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明确意义。二是深入研究,多出成果。三是加重责任,教书育人。四是抓住机遇,做强学院。他强调,要明确全会召开对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对法学院、法学专业建设、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专业的认同感;要深刻认识到法学教师在法学人才培养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方面的重大责任,潜心教书育人,着力科学研究,抢抓发展机遇,迎接困难挑战,力争自身的事业更加辉煌。

与会教工结合新学院的发展现状,自身教学、科研的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大家畅所欲言,一致表示:作为法学专业教师,有担负着培育国家新一代司法工作接班人的重任,理应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为法治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后期法学院将通过党课、团课,个人网络学习、收看收听广播电视、编发学习材料,微博、微信,专家辅导、理论宣讲、学习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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