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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16-01-08    作者:法学院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奉献的青春最美丽”“让青春在公益行动中增值”“一人十小时‘小行动’汇聚百人千小时‘大不同’”……文津楼111报告厅里一条条鲜艳的条幅分外醒目。1月6日下午,法学院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院长焦少林、党总支书记詹德全、副院长朱留虎出席仪式,学院党政办、教研办、学工办全体老师,法学专业学生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焦少林在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组织开展法律公益行动是落实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学生参与法律公益行动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全体学生要提高认识,担起责任,要用一颗温暖、关爱、赤诚之心,利用自己的所学、所长和所能,积极深入社会、服务社会。团学组织要积极搭建法律公益行动平台,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活动管理和过程考核,主动寻求服务机会,积极挖掘服务内容,开展系列特色服务,大胆创新,力求突破。各班级辅导员要积极动员、做好服务、树好品牌,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学生身上蕴含的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蓬勃热情、旺盛朝气和巨大能量,推动学生法律公益意识的自我培植和社会养成,使法律公益行动真正成为广大青年的自觉行动和道德追求。要大力宣传学生开展法律公益行动的效果成就、事迹典型,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法律公益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詹德全宣读了《关于组织开展法学院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的通知》,强调要推动法律公益行动常态化、机制化;朱留虎宣读了《法律志愿服务队队员名单》;汪博武主持仪式并宣读了《法学院学生参加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管理考核办法》。

仪式上,院领导为“法治宣传”、“法治援助”、“法治进小学”、“送法下乡”四支志愿服务队授旗,并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志愿者代表佩戴绶带、颁发聘书;学生会学生代表宣读了《法学院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倡议书》,全体与会师生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和“携手志愿服务 共享法治阳光”签名仪式。

一人十小时“小行动”,汇聚百人千小时“大不同”。法律千小时公益行动:坚持日常分散开展和节日集中开展相结合,学院统筹安排设计和学生自发个体行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引导学生奉行无偿、身边、细微的公益理念;倡导每位学生紧跟时代脉搏、紧系群众需求、紧扣专业实际,结合重大时点、关键节点和重要热点,利用自己的所学、所能、所长,在一年的时间里,开展至少10小时法律公益行动。(汪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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