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焦少林院长参加第22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17-08-09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7年8月4—6日,由青岛大学法学院主办、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协办的第二十二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在青岛大学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青岛大学副校长夏东伟、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邹曙光、原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院研究所所长孙佑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顾敏康,以及来自全国高等院校法学院的院长、系主任等共计236人出席会议。我院焦少林院长参加了会议。

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是我国法学界各法学院系进行法学教育研讨和管理经验交流的重要专业平台,每年举行一次,已经历经二十二年,凝炼成为法学界公认的历史品牌。今年的大会主题围绕“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进行,设有“双一流”建设与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双一流”建设与学科特色培育和“双一流”建设与地方高校法学院发展等四个分主题。大会分为主题演讲和专题研讨两个部分进行。

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在大会总结发言中认为,这次会议呈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思想性。通过大会交流研讨,在法学教育如何进行“双一流”建设的问题上,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规律,总结了方法,使大家对“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有了更深刻的把握;第二,务实性。大家聚焦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需要和法学教育的操作层面,进行了充分地工作交流。各法学院系自身情况不同,各有特色,各有问题,有经验、有创新、有独特的角度,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第三,感情性。各法学院系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一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具有相通性,但大家进行交流的机会太少了。像联席会议这样大范围、高层次、面对面的交流,既是工作交流,也是感情交流。拉近了相互之间的距离,建立起直接的联络方式,对以后加强各院系之间的专业协作,增进和发展友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特点,都是这次会议的重大收获。(法学院)

上一条:张群副校长来我院调研新学期开学工作

下一条:法学院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学生暑期走访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