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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焦少林教授谈“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

发布日期:2015-10-30    作者:法学院     来源: 法学院     点击:

10月28日下午,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做了一场题为“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学术报告会,法学院部分教师和法学专业14级、15级学生参加了报告会。

焦院长以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我校应用性突出特色鲜明的大学定位为背景,阐述了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是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报告紧扣“有灵魂”和“实务能力”开展,他指出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关键是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焦院长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灵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专业灵魂是其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决定的,是国家教育方针决定的,也是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要通过夯实法律理论基础、重视建设法学专业理论课程体系、优化各门法学理论课程内容、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全国统一的法学专业核心教材来实现。

除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的专业技能即法律实务能力提高同样重要。法律实务能力的重要性是由法学学科性质决定的,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要求。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要通过强化专业实践教学、完善专业素质性实践性课程体系、重视理论性课程中实践性环节教学、健全专业实践教学场所体系来实现。

焦院长指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通过把好教师入口关、 强化“双进”“双培”在职教师“双师型”培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学素质来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双师型”素质全、教学素质好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焦少林院长的报告高瞻远瞩,内容博大精深,条理清晰,语言生动幽默,师生获益匪浅。

(法学院 李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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