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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评估】法学院审核评估自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8-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学院工作任务》(校评建〔20233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审核评估自查工作,特制订该工作计划。

一、自查内容

(一)课程考核材料自查

主要自查课程考核是否符合课程大纲,考核内容和方式与课程目标是否一致,试卷命题是否合理,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规范等。

自查内容有:

1)课程教学大纲;

2)试卷或考查课考核材料、考核标准;

3)平时成绩考核标准和材料;

4)课程考核分析报告(或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二)毕业论文(设计)自查

主要自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设计)成果是否支撑相关的毕业要求达成;过程管理是否规范等。自查内容有:

1)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大纲和评分标准;

2)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体成绩单和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3)毕业论文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指导意见、评阅意见、答辩记录表等)。

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3.3要求。

B2.3.3

B1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情况及完成质量

【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B2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情况及完成质量

【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三)实习档案自查

自查内容有:实习课程大纲和考核评分标准,实习(实训)计划,学生实习手册,实习达成情况分析,学院实习总结报告。

(四)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自查

2018版(2.0)、2023版培养方案以及2018版(2.0)、2023版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课程大纲。课程大纲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按专业分类整理。

重点自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2.1B2.1.3要求。

2.1培养方案

2.1.1 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

2.1.2 培养方案符合国家专业类标准、体现产出导向理念情况

【必选】学生毕业必须修满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2学分

【必选】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

B 2.1.3

B1 培养方案强化理论基础、突出科教融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情况

B2 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实验实训内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情况

(五)课堂教学自查

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对每一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具体要求每位教师需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4要求,精心备课,学院领导、院级督导和其他教师评课,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2.4课堂教学

2.4.1 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开展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情况

2.4.2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建设情况

2.4.3 建立健全教材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情况,依照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选用教材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对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

【必选】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与学校应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的比例

【可选】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数

自查重点为教师规范进行调、停课,是否按要求选用教材,是否按照大纲要求授课,课程内容是否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是否体现“学生中心”理念,是否有课程思政元素,教师是否能有效采取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等方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是否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学生出勤及学习效果等。

(六)实验室(含其他校内实践基地)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室运行记录(开放记录),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实验室制度,专用实验设备操作及安全规程,实验室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清洁卫生和实验室文化建设等情况。

(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全面梳理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整理基地名单、合作协议、学生实习人数等,重点调研基地对实习学生评价和学生实习效果等。

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B2.3要求。

二、自查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集中进行2023830日(周三下午),92日(周六全天),便于及时整改问题。教研室主任应提前安排好任务,个别老师希望其他时间来检查论文、试卷的,可以在周四、周五工作时间进行。但全部检查、整改任务应于92日完成。

2.地点:法学楼301会议室

自查近两年期末考试试卷,4个学期,共273

自查近2022届、2023届毕业论文,共501份。

三、参加自查人员

1. 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以及2023年新进专任教师,共30人。

2. 因法学教研室老师的试卷较多,法学类专业新进教师6人由参加法学教研室的自查工作,由法学教研室主任安排自查任务。

四、自查方式

(一)毕业论文自查

1.法学专业20221-4班、20231-3班由法学教研室负责;知识产权专业2022届、2023届、法学专业20234班由知识产权教研室负责;2022届、2023届社会工作专业由社会工作教研室负责。

2.“自查”的老师未必是指导老师本人;问题论文的整改教师应为指导老师本人。

3.每个班级毕业论文按学号排序,每个班级已经按学号顺序分装到4个试卷袋中,请各位老师检查时,发现问题,在自查表中记录,问题论文单独拿出,自查表夹在论文中间,其他论文仍按顺序排列,放回原试卷袋。

4.自查内容为自查表中的22项内容。

5.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老师应及时整改到位。

(二)期末考试试卷自查

1.试卷已经按任课老师分类摆放,由教研室主任安排自查和复查人员,自查、整改人员原则上为任课老师本人;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安排自查、复查、整改人员。

2.自查内容为试卷自查表中的内容(注意: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应检查课程目标达成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3.自查发现问题,可以与教务人员沟通,视情况是否记录在自查表中。

4.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

法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

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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