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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全国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8-1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11月8日—9日,全国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培训会在上海政法学院成功举办。本次培训会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旨在加强对2015年以来全国新增的59所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新增单位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培训会先后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法律资格考试局王红副巡视员和秘书处副处长吕伟耀主持。我校系2018年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我院焦少林院长和高诚刚博士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司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周佑勇教授以“面向新时代的研究生教育”为题对中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教授详细解读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论文指导等问题;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刘茂林教授以“理解宪法的维度”为题进行宪法学习专题辅导;中国人民大学时延安教授则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型案例开发与教学的崭新视角对法律硕士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门探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建设与评估”为题,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细致剖析,并通报了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反馈意见;华东政法大学杨忠孝教授则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与实践基地建设等进行了深入解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吕伟耀副处长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站运行机制及通讯员的具体职责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与会期间,焦少林院长和高诚刚博士与部分新增法律硕士培养兄弟单位进行了充分交流,介绍了我校和法学院的发展情况,了解到其他高校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良好举措。通过本次培训会,法学院与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了通畅的联系渠道,进一步了解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在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点建设的方向和任务。(图、文/高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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