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省知识产权局洽谈人才培养战略合作
        撰稿:    发布日期:2021-03-18  访问数:  关闭    打印     

 

 3月17日,法学院院长焦少林、党委书记詹德全、副院长朱留虎、校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崔汪卫一行四人前往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商谈合作事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吴建中等领导热情接待了焦少林院长一行。双方围绕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实习实践、就业指导、课题研究、教育培训、智库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

 焦少林院长首先介绍了法学院基本情况,特别是知识产权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情况,表达了与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强烈愿望。

 吴建中主任对双方探索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表示热烈欢迎。在听取我院情况介绍和相关专家的发言后,介绍了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的基本职能,就双方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第一,课程设置上,为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提供建议意见。知识产权专业除开设教育部质量标准要求的课程外,还应当结合实践,要与时俱进,在选修课程中开设“地理标志”等课程。第二,课程教学上,可以通过外聘兼职教授等形式,聘请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专家给学生做一些讲座。第三,实习基地建设上,可以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建立实习点,同时也可以在试点示范企业设立实习基地。第四,毕业生就业上,可以加强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向试点示范企业推荐学生就业。第五,课题研究上,积极吸纳法学院教师参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专利导航评议、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课题研究。第六,教育培训上,充分利用法学院的师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专业培训、职称培训、专代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第七,智库建设上,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优势,探索建高设知识产权博士后工作站。

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一级调研员袁国春和人事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洪桂寿,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君、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二级调研员孙伟、综合管理部部长郑红莺、信息应用部部长张国峰、创新服务部四级调研员许勇先后就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就业、教育培训、课题研究、专家智库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经过热烈交流和讨论,双方就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基地挂牌、就业指导、教育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撰稿、摄影:崔汪卫  审核:詹德全)


(录入:汪博武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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