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三期“大学生·以案说法”成功举办
        撰稿:    发布日期:2017-12-20  访问数:  关闭    打印     

近日,我院第三期“大学生以案说法”活动C405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团总支主办,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承办。2017级法学专业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偷盗】法与情,孰轻孰重?

话剧《传国玉玺与妙探》讲述的是冷艳女偷阿文和卧底男警梁汉都想得到的孙老板的传国玉玺,结果却被两个笨贼阴差阳错的以二十元的低价卖给了卖假货的贾老板。阿文和梁汉不得已又从贾老板那收购了所有的玉玺,而在这过程中,警官梁汉却对女偷阿文动了心。在任务结束应当将女偷阿文缉拿归案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放她走。用陈警官的话说,梁汉在最该动脑的时候偏偏动了情。在法与情面前,警官梁汉选择了情。

主持人向在场的同学们抛出了一个问题,即“法与情面前该如何抉择?”引发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2017级法学专业一位同学指出:“在法律与人情面前,应当优先考虑法律,法不容情。”

【故意杀人】“烟锁殡仪馆”奇案。

案件从在商河县孙集乡一口机井里发现了一具全裸的男尸说起,经过警方多次调查取证,认为失踪的王希元与死者的死亡有很大的关系。无论是案件中的王希元、韩宝山、韩本立还是张本岭、张洪霞,都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杀人者反被杀。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他们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责任,作案人以为自己能够瞒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于这则用视频展示的案例,引起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有同学立马站出发言,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更加全面的分析了这则案例,引起了台下阵阵掌声。

随后,现场嘉宾对这两则案例作了简要点评,并就此案例来阐述背后的法律原理。他向大家详细分析了整个案例过程中包含的法律知识,解释了刑法中相关罪名的成立条件。

活动结束后,本期活动评委还与在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为他们答疑解惑。现场一位同学说:“本次‘大学生以案说法’,把法律‘死’条文变成法治‘活’故事,让人更容易接受,也能学习更多法律常识。”

    据悉,“大学生以案说法”是法学院为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能力培养而精心组织策划的一项专业实践活动。活动的举办让同学们在浓厚的学习兴趣下灵活掌握有关知识,让学生真正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有利于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投入更大的热情。(文/洪琪琦)

 

(录入:汪博武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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