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晓波作客法律实务大讲堂
        撰稿:    发布日期:2019-10-24  访问数:  关闭    打印     

 

 10月23日下午在龙山校区文津楼D405教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我校兼职教授汪晓波作客法律实务大讲堂,以“刑事案件的证据运用分析——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视角切入”为题作专题报告。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报告会。法学院部分教师和2019级全体研究生、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130余人聆听了报告。

 

 

 

 汪院长从自身丰富的法律职业经历谈起,讲述了自己工作以来的经验体会,指出法律工作者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正确运用应具有严谨的态度,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方向并立场坚定。他主要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从审判的视角分析刑事案件证据运用的特点及经验教训等维度深入论述刑事案件的证据运用问题。他指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刑事审判工作更需注重刑事证据的正确适用。为了深人推进庭审实质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全面推行“三项规程”,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贯彻落实。报告过程中,汪院长结合“辛普森案”、“章莹颖案”和“断趾疑案”等诸多中外典型案例,特别是自己办理的安庆本地的典型案例,细致分析了证据运用问题,充分阐明在刑事案件中正确运用证据的重要性。全体师生认真聆听报告,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焦少林教授在总结时指出,汪院长善于思考,司法理念新、办法多、效果好;报告理论联系实践,语言生动形象,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对刑事案件中证据的运用作了详细论述,为同学们展示了在法律实务单位工作需要的严谨、细心的工作态度。全体学生应从报告中得到启示,明确法律职业特殊素养要求,不断完善自我,关心司法动态和社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勤奋学习。

 

     

 汪晓波现为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安庆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大学法学系首届毕业生(79级)。历任安庆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处长、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职。先后组织指挥主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包括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夫妇共同受贿案,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受贿案,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近期主审的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作为全国观摩庭,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两次报道,受到国家监察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致好评。汪院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在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兼职教学近十年,编写的“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教学课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主持编写的“刑事案例分析”和“民事案例分析”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和《安徽法院案例参考》,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及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并作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案例。(文/张  雅  图/张  敏)

 

(录入:汪博武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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