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人民法院张俊良院长谈“《民法总则》的亮点和审判实务”
        撰稿: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7-06-05  访问数:  关闭    打印     

 

 

 5月31日,潜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我校兼职副教授张俊良应邀莅临法律实务大讲堂,以“《民法总则》的亮点和审判实务”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潜山县人民法院有关领导、法学院部分教师和法学专业2015级本科生聆听了报告会。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了报告会。

 

 

 

 张院长的报告分为两部分:《民法总则》的制定和《民法总则》的亮点。他对最近颁布的《民法总则》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透彻的解释,用通俗和高度概括语言将《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相比较,系统地总结出了十四个亮点。张院长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展现了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实践经验。

 

 

 张院长工作阅历丰富,他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历任安庆市郊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党委副书记和人大主席,太湖县人民法院、潜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文/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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